事务所行动指南・D&I政策和沿革

1981年大江桥法律事务所的三名创始律师本着“为人,为社会,为时代‘创立好的事务所’”的宗旨创立了大江桥法律事务所。其名称的由来是架于大阪-堂岛川的中州上日本重要的文化遗产大江桥。之后,1995年于上海、2002年于东京、2015年于名古屋分别开设了事务所,目前东京事务所已成长为与大阪事务所同等规模,全事务所已经发展成拥有约多名律师(包含外国法事务律师)及其他员工的综合性法律事务所。自事务所创立以来,为了满足客户在各个领域中的需求,我们逐步成长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综合性法律事务所。无论时代的变迁,我们真诚地希望能够尽可能地满足客户们的期待,我们将继续不懈努力地成为客户们最好的伙伴。

行动指南

I.追求综合能力和专业性的结合。

本事务所着力培养每位律师在各类领域中的综合能力,此后再进一步追求在各自专业领域的发展。律师作为个别的专业人士拥有综合能力之下的专业性能够以高视角全方位地为客人提供最恰当地解决方案。

II.融合个人之力,创造独有价值。

各自具有综合能力的律师,为了客户之利益而将其各自的能力进行融合,团结一致创造出新的价值。在各领域中领头的律师带领着支持他们的员工通过组建有效合作的团队充分发挥每个律师的能力。

III.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努力贡献社会。

重视与客户间的信赖关系,充分理解客户们真正的需求并常记于心。对于任何案件都以真诚地姿态坚韧诚实地予以面对。优先满足客户们的需求,同时对社会的发展

多元化和包容性

大江桥法律事务所以“对人、对社会、对时代有益的‘好事务所’”为目标,自创立以来,事务所每位成员都追求专业、提高素质、增强综合实力、同时尊重个性,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致力于回馈社会。

在当今多元化和复杂化快速进展的世界中,个人、公司和社会面临的挑战及需求都在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大江桥法律事务所继续成为对人、对社会、对时代有益的“好事务所”,本事务所对于具备多样性的全体成员不论种族、国籍、信仰、是否残疾、年龄、性别、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工作方式等,均予以理解、接受和尊重每个人的多样性,同时努力创造一个允许他们充分展示自己能力的工作环境,并关注所有员工的健康。

为了让大江桥继续发展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组织,让所有成员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意义,事务所整体将继续不断努力以实现多元化和包容性。

具体的措施内容请见此处链接

沿革

1981年1月1日
创立「石川・塚本・宮﨑法律事务所」
1983年1月1日
改名为「大江桥法律事务所」
1995年5月3日
设立上海代表处
2002年8月8日
设立「律师法人大江桥法律事务所」
2002年9月2日
设立东京事务所
2015年9月2日
设立名古屋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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